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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取供审清前案 赵凤鸣款留圣僧

正当知县在公堂审理赵氏案件时,衙役上前行报道:“禀报老爷,孝廉李文芳已到,现请传唤。”知县示意将李文芳带上公堂。原来,李文芳正在家中处理家务,忽然有家人通报:“老爷,昆山县政府的差役传您过去,说是二奶奶赵氏起诉您。”李文芳听闻此事,不禁勃然大怒,厉声道:“好个赵海明,真是翻脸无情。既然他不顾颜面,我又何须顾忌羞耻?”于是,他带着赵氏屋中发现的男子衣裳,包裹在包袱中,随差役来到了县衙,向知县施礼道:“老父母大人在上,孝廉李文芳给您行礼。”

知县抬眼看向李文芳,只见他年约三十,头戴饰有玉石的粉色绫缎头巾,胸前飘曳绣有金线、金边、三蓝花朵的绣带,身着粉绫缎色袍,袍上绣有三蓝富贵花纹,腰间束着丝绦,脚蹬一双篆底官靴,面色洁白,眉眼俊秀,五官分明,显得精明能干。知县审视后问道:“李文芳,赵氏与你是什么关系?她为何状告于你,你知道吗?”

李文芳回应道:“回禀老父母大人,学生清楚此事。赵氏犯了七出之条,如今我胞弟已去世,故我写下休书,赵海明在上面签字同意,表明愿意领回其女,以免两家为此事蒙羞,谁知赵氏受其父赵海明挑唆,如今又捏造事实诬告于我。”

知县追问:“赵氏若犯了七出之条,你有何证据?”李文芳从容回答:“老父母大人,确有证据。否则,学生也不敢无端生事。赵氏身为守寡的妇人,夜间其院中却跑出一裸体男子,并在其屋中发现了男子的衣物,学生已将衣物带来,请老父母大人查验。”说着,他递上了那个装有衣物的包袱。

知县接过包袱打开查看,里面果然是男子的头巾、裤褂、鞋袜。他质问赵氏:“这些衣物你认得吗?”赵氏答道:“回禀老爷,没错,这些衣物确实出自小妇人的房间。”知县质疑:“你本是守节的寡妇,院中又无男子进出,为何会有男子的衣物?你不仅来此捏造是非,还扰乱公堂秩序,若是抵赖不承认,那就拉下去掌嘴!”

赵氏听闻此言,心中思量:“若我在昆山县公堂上受了刑,今后有何颜面再见昆山县的乡亲?更何况会给赵家门楣抹黑,不如一死以证清白,待仵作验尸后真相自会大白,我也能落个贞洁之名。”于是,她向前膝行半步,道:“老爷,先不用动刑,小妇人有实情禀告。”知县说:“你如实讲来,只要言之有理,本县不会加以责罚。”赵氏便解释:“小妇人我一心守节,院中并无男子出入,老爷若不信,我可以证明与我同床共枕之人。”知县听闻,猜测或许另有隐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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